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公告 修正「苗栗縣三灣鄉代清除處理廢棄物自治條例」

  • 發布單位:虎尾鎮公所

一、依據苗栗縣三灣鄉公所112年12月5日三鄉清字第1120031733號函辦理。 二、修正「苗栗縣三灣鄉代清除處理廢棄物自治條例」第一條、第二條、第四條、第七條令、公告、總說明及新自治條例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