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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縣琉球鄉公所修正「屏東縣琉球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」第五條、第十二條、第十四條修正條文之令、公告、修正總說明、修正條文及對照表

  • 發布單位:虎尾鎮公所

依據屏東縣政府112年10月23日屏府民行字第11262901500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