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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褒忠鄉公所修正「雲林縣褒忠鄉集會所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公告、令、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全文

  • 發布單位:虎尾鎮公所

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暨雲林縣褒忠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3次臨時會議決通過(112年8月18日褒鄉代字第1120300061號函)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