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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金城鎮公所修正「金門縣金城鎮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」第五條、第十二條、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六等條文公布令、公告、修正條文及對照表

  • 發布單位:虎尾鎮公所

依據金門縣政府112年6月16日府民自字第1120044945號辦理。